|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等工作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我市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等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3 7:07:2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节日,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就做好森林防火等工作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密部署,细致安排,细化防火预案,落实预防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层层组织野外火源巡查管护队伍,加大对墓地、涉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密度,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严控火源进山入林,最大限度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公安、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游乐设施、旅游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讯员)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