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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零容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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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零容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2 6:55: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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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对在2013年“两节”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8家单位给予清除出淮南市建筑市场处理,对15家单位给予列入我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处理,对19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据悉,被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和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分别在三年内和两年内不允许参加我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尚未完成的在建工程列入重点监控,需定期报送工资表、考勤表、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接受监督;被通报批评的单位需加强管理,限期整改,规范工程分包和工资支付行为,不得再次发生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从严处理,直至清除出淮南市建筑市场。同时对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的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据统计,2011年我市出台《淮南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干规定》以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共处理清除出淮南市建筑市场21家,列入淮南市建筑市场黑名单20家,通报批评29家。  

(记者 鲁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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