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八公山区以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切实加强对社区缓刑、管制、假释等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纠正和帮扶济困工作,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建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基础,组织运作规范化。该区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网络,完善了各成员单位间决策、议事、协调通报、核对、检查等工作机制。组建了以劳动、民政、教育、工青妇为主体的80名社会工作者队伍,招募了由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主体的220名社会志愿者队伍,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大练兵、大培训、大比武10余次,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基层5个司法所实现了GPS定位系统全覆盖,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帮教协议、电话汇报、走访谈话、每月小结、公益劳动等各项资料。
深化管控,安全监管专业化。该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完善了接收、管理、考核、奖惩、矫正宣告、信息通报、社会影响评估等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其犯罪类型和实际表现,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制定了相应的矫正方案,根据其思想情绪、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又将教育矫正过程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区别对待,一人一策,因人施矫。对矫正对象考核,实行“日记载、周报到、月学习、季总结”的考核机制,基层司法所科学制定社区服务计划,保证矫正人员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八个小时。同时,突出了对重点时期、重点人员、重点区域的防控管理,落实值班备勤、每日零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制定了定人包案、GPS定位、“四控”等管控措施。
优化服务,教育帮扶人性化。该区从教育、帮扶、感化上求突破,对矫正对象因人而异,优化服务,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区司法局制定并实施了以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学习计划,在山王司法所试点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重点抓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定期召开矫正小组成员、监护人、保证人参加的座谈会议,及时掌握矫正人员思想状态;制定并落实了上门走访、个别谈话教育制度,并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引导矫正人员的思想转化。建立区级安置基地1个,基层安置基地5个,累计接收过渡性安置30人次,为10名矫正人员协调解决了低保,3名人员落实困难慰问金,组织7人次参加技能培训,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95%以上。自2006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无一人脱管脱教,切实地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通讯员 樊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