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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邮寄有了多重保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3/7 6:41: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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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加紧落实快递新规
网购邮寄有了多重保障

      “野蛮分拣”最高可罚3万、快递赔偿不再设三倍邮费上限……于3月1日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民网购邮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了条文回应。3月5日,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就新《办法》给记者做了详细介绍,并告知记者,该局已经着手落实相关规则制度,加强对我市快递市场的监管。

      “野蛮分拣”最高可罚3万

      市民廖女士是位网购达人,几年的网购过程中,廖女士有多次到快递公司亲自取件的经历,据她告诉记者:自己就亲眼见过快递员站在一大堆快递中间,向抛绣球一样,把一件件快递包裹丢来丢去。采访过程中,不少市民表示,他们网购易碎物品、贵重物品时最怕的就是暴力分拣、野蛮投递。

      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快递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碰到‘双11’、元旦等网购高峰期,暴力分拣、野蛮搬运的情况比较容易出现。此次新《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罚。

      至于如何判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可罚三万元。淮南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后市民如果再发现有快递公司野蛮分拣的可向他们举报。另外为了严防野蛮分拣的出现,淮南邮政管理局已责成我市快递公司,必须在分拣场所设立无死角、实时监控探头,以保证分拣现场可回放可追查。

      先验货还是先签收有了详细规定

      淮南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办法》对客户与快递之间,“先签收还是先开箱验货”这一问题,有了细致的规定。新《办法》要求派件员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外包装完好的,收件人应签字确认。如果快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先验收后签字成了制度性的要求,这为处理派件员与客户之间的“验货签字”纠纷提供法律保障。

      另外,新《办法》还对“无着快件”,也就是无法投递的快件做了详细规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应当退回寄件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违反规定的快递企业,将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办法》还取消了快递赔偿额度受“未经保价的邮件,按邮费3倍进行赔偿”的限制,要求快递企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损毁,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主管部门紧锣密鼓落实新《办法》

      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市民在网购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做了积极回应,市民下一步最为期待的就是这些新规定能够得以落实。淮南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办法》对快递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作为我市快递业的主管单位,该局已在新《办法》实施前,对我市快递业进行了多次摸查,目前淮南市邮政管理局正在督促快递从业主体落实相关规定,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发展。在具体实施上,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将加大对我市各快递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以确保所有经营主体合法合规。采访过程中,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对新《办法》涉及到快递企业和快递员职责工作的部门,做了细致归纳,下一步将就这一部分内容设立“讲堂”,把相关内容讲到快递工作人员的心里去,以确保好的规章得以落实执行。另外,淮南邮政管理局希望借助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如果遇到快递公司或是快递员有违规操作、侵犯到消费者权益的,可以向他们投诉,邮政管理部门会依据新《办法》调查处理。

      (记者 苏国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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