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现场制售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食品监管职责
日前,由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执行的《淮南市现场制售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对现场制售食品、准入管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细致的定义和明确的分工,市民吃的现做食品将更有安全保证。
《办法》所称现场制售食品,是指经营者在有固定店面的场所加工制作且在本场所销售所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根据《办法》规定,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由质监、工商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就餐服务的现场制售食品(包括中央厨房和甜品店)的安全监管工作。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