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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淮南市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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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2/26 6:38: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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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子健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2月25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淮南市系列抢劫、杀人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子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4月1日上午,被告人周子健在淮南市大通区轴瓦厂家属院附近,持刀捅刺被害人侯某颜面部及双手,抢走侯某挎包、现金及手机等物品。逃离现场后,周子健又返回现场持刀向已严重受伤的侯某的颈项部连续割刺致其当场死亡。同时查明,被告人周子健先后于2011年12月19日、2012年3月3日、3月24日,以挎包单身女性为目标,在淮南市田家庵区香港街、前锋新村、杏林小区等地,伺机持刀捅刺被害女性面部,并实施多起抢劫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子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共抢劫数额7492元,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后又持刀捅刺被害人侯某致其死亡,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一审宣判后,周子健表示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旁听了公开宣判。

(记者 柏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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