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八公山区再次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区。自1998年3月,八公山区作为全市唯一县区荣膺全省首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市,区)称号,该区综治工作全省先进已连续保持了15年,“平安八公山”建设已成为打造“魅力八公山”的一个响亮品牌。
多年来,八公山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考核和任期目标,严格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落实区综治委全委会、部门联席会议、领导联系点等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该区出台并实施了《八公山区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行司法行政与人社、安监、交通等部门无缝对接,健全完善党政主导、综治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这个区建成各类调解组织58个,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3个,在农村创新“老娘舅”和谐调解模式,在城市建立“雪梅调解室”、“沈莉调解室”等人性化司法调解室,在两镇一场三街道成立了由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维稳综治办等部门组成的6支122人的维稳应急处置小分队,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区设立11个哨所卡点,7支警车巡逻组、18支徒步巡逻组和2支自行车巡逻组,组建联防队员140名、看护员和治安志愿者540名,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骨干,治安联防队员为主力,看楼护院人员、基层治保人员和治安志愿者为基础,点线面结合、群防群治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目前,该区两镇三街道均完成平安创建达标工作,“平安村(社区)”创建率100%,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通讯员 樊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