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节临近时,外出务工人员都希望带着一年辛苦挣得的血汗钱回家过年。然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却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状,并在《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纳入刑事犯罪的新形势下,1月24日下午,市有关部门在市政务中心联合举行宣讲会,为38家在淮开发建设及建筑企业有关负责人上了一堂普法课。
市人社局、市建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以近期发生的欠薪事件入题,理论联系实际,法理与情理结合,向与会者详尽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大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入罪等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纷纷表示将杜绝恶意欠薪,更加积极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月23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解释》旨在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 祁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