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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23 7:05:4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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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1月21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提出了8个方面40条具体要求。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40天。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县区、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插彩旗,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和水果香烟,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安排接见合影。深化“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丰富联系群众方式,深入基层结对帮扶,定期开展带案下访。改进警卫工作,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减少会议数量,每月第1个完整周为“无会周”。控制会议规格,部门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一般不请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缩减会议规模和时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除法定会议、少数重要会议外,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县区、部门参加,一般不超过半天。改进会议形式,除必须当面对接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外,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召开。严肃会风会纪,会议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不出席节庆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电贺信、题词、剪彩等。精简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数量,各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一种。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减少纸质公文数量。严格文稿发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四要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报批,因公出国(境)须经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严禁借考察之名旅游,严禁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强化量化管理,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要改进新闻报道。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除市党代会、市“两会”作全面报道外,其他市委、市政府会议活动作一次性报道。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研,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优化会见活动新闻报道,规范其他新闻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

  六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在市内调研、出席市内会议,不安排宴请,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未按程序审批的各类会议活动,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维修、装修,严禁借建造业务用房之机违规建设办公用房。      

  七要严格廉洁自律。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委常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规定,并将个人执行情况向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准则。

  八要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定期督促、通报执行《规定》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具体、更加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及时出台违反《规定》的问责办法。

(记者 何婷婷 朱庆磊 实习生 潘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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