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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政府让俺也领到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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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让俺也领到了养老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1/22 6:55: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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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让俺也领到了养老金,这下俺们生活有盼头了!”新年伊始,家住凤台县杨村乡淝丰村的苏前民老人一想到政府为其发放的“养老金”,心里就别提多高兴了。他逢人便说,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分钱没缴,也能按月领到养老金,这好事到哪去找。

  苏前民老人前些年因为一场不幸的意外,落下了残疾,常年躺在床上。2009年凤台县开展新农保,按照政策苏前民老人因为年龄没达到60周岁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还需要按年缴费。虽然按照最低档每年需缴纳100元的保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失去家庭主要劳力的苏前民一家,100元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村里将苏前民的情况向乡镇反映,县残联、县人社部门特事特办,上门为老人办理了一级残疾证和新农保参保登记手续。如今苏前民老人刚过60周岁,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银行取钱,没想到账户上每月都有63.8元。“这几年政府不但替俺缴了保费,连补贴也一分不少,党的政策真好啊!”老人一边激动地说着,一边抹去眼角的泪水。

  为切实维护好特殊群体的利益,鼓励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09年开始,凤台县坚持对城乡重度残疾、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的参保人员,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农村两女绝育户(落实绝育措施)的参保缴费人员和村干部给予缴费补贴,去年县财政用于代缴和缴费补贴特殊群众的资金达700多万。城乡居保特殊群体政府代缴和缴费补贴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特殊群体的特别关爱,对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记者 李舒韵 通讯员 郑兆双)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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