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淮南市民政部门获悉,截止去年底,我市城乡低保全年保障金发放完毕,支出总数2.8亿元,较前年增长5165.2万元,增幅达23%。其中城市低保支出1.97亿元,全年累计保障72.84万人次;农村低保支出0.83亿元,全年累计保障57.91万人次;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两节”生活补贴3105.2万元,受益群众十余万人。
据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均大幅提高,城市月保障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60元,月人均实际补差252元,比前年增长38元;农村年保障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1500元,年人均实际补差1716元,比前年增长326元。同时,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实施低保对象动态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全年保障人次较去年微减2.4万,保障面维持在4.4%-4.5%的合理区间。
(记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