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经省、市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我市继续实施35项民生工程,其中:省级33项,市级2项。
省级33项民生工程与2012年相比,退出6项,新增6项,提标扩面5项,扩充整合1项。其中,退出6项:到2012年底,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校安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乡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5个项目任务完成,家电下乡政策到期,退出实施范围。新增6项: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提标扩面继续实施5项:将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将一、二级贫困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10%,将三级贫困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扩大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扩充整合1项,在实施五保户供养、农村五保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合并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中,五保户供养补助标准提高10%。2013年省级33项民生工程计划投入605亿元。
市级民生工程与2012年相比,退出农房改造和城市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纳入部门日常工作。新增项目为城市游园设施建设,同时,按现有政策继续实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以奖代补)项目。
(记者 张昌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