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人正在卖大雁,你过来看看?”1月4日中午,记者接到热心市民反映,称洞山中路上有一名中年妇女正在沿街售卖大雁,记者为此进行了探访。
当天中午,记者接到热心市民王先生的电话后,立即沿着洞山中路进行寻找。当寻找至该路北侧铁路新村公交站附近时,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向一名男子介绍她篮中的“野味”。记者看到,女子手中拿着一个盘秤,秤盘内放着2只腌制过的禽类,而在一旁还摆放了一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大塑料袋。男子短暂询问了之后,称街头灰尘大,大雁这样卖不太卫生,便离开了现场。
“你来一只吧,这是大雁,肉香的很!”售卖大雁的妇女向记者介绍了起来。据她介绍,她是寿县人,卖的是正宗的“野生大雁”,都是他们家捕捉的,之后进行了腌制。
“捕捉大雁不犯法吗?”记者向这名妇女提出了疑问。这名妇女听后起初还有些警惕,但很快就显得有些不以为然,她说“没人来查”,她每天都会到不同的地方售卖。
上班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工商部门进行了反映。据工作人员介绍,野生大雁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允许售卖。他表示,这些出售的所谓野生大雁中,不排除饲养的可能性。不过,即便是饲养的大雁,也应有相关饲养手续,他表示将会派工作人员前往进行查看,若售卖的是野生大雁将会采取相应措施。
图:中年妇女正在街头售卖大雁
(记者 吴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