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家电下乡政策已于近日执行结束。
自2008年底我市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商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指导销售企业不断完善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网络,促进下乡产品扩大销售,家电下乡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拉动了消费市场。四年来,全市家电下乡累计销售产品78.3万台,销售额21.46亿元,财政补贴2.65亿元,补贴兑付率100%。其中,2012年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量32.85万台,销售额9.8亿元,财政补贴1.2亿元,补贴兑付率100%。
按照有关规定,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现已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全市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的标识,撤掉店内所有与家电下乡有关的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但不能享受财政补贴。
(记者 武春晖 通讯员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