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以民主促民生,始终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时光荏苒。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秉持“责任为重”的理念,抓住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依法行使职权,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五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41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7件,废止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7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6次,发出审议意见书55份,作出决议、决定46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6人次,圆满实现了本届之初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开好局、定好位、履好职、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立法的坐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需求。一种精神贯穿始终:为淮南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法制屏障
目前,我市现行有效的40件地方性法规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了17件,不仅立法数量是我市拥有立法权以来最多的一届,也是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一届,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立法工作记录厚重。
经济领域立法紧扣“第一要务”。坚持生命至上,制定了我市首件小煤矿安全管理法规——《淮南市预防小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规定》。聚焦绿色发展,制定了《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填补了舜耕山管理的立法空白;修订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致力长足发展,制定了我市首件规范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出台了《淮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实施了《淮南市地名管理条例》。
教育民生立法紧贴群众期盼。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的17件地方性法规中,涉及民生领域的占8件。先后制定了《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同时,制定了《淮南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出台了《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了《淮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社会管理立法紧跟时代发展。为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修订了《淮南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顺应人民群众需求,适时修改了《淮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监督的定位——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一个信念坚不可摧:紧扣“市委定的、政府干的、百姓盼的”大事
服务大局,关注民生,鲜明地反映在人大的监督工作之中。
服务中心大局,凸显监督重点。围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开展专题视察。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对“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这在淮南人大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为纲要的科学编制、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
推进依法治市,凸显监督层面广泛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的办法》,连续四年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2011年还开展了“百名人大代表看执行”、“人大代表看诉讼监督”等活动。围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先后对《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坚持以人为本,凸显监督实效。连续五年开展民生工程专题视察,推动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连续三年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视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连续五年对全市保障房、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扎实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督办年”、“涉法涉诉信访督办年”、“涉法涉诉类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年”等活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决定的宗旨——主动作为,拓展保障发展新路径。一个声音高亢嘹亮:让淮南的各项工作驶上发展快车道
“责任我来负!”在关系到淮南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前,市人大常委会声音嘹亮。
对重大事项勇于依法行使决定权。围绕财政预算调整、财政决算、投融资计划等,先后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6项,并跟踪问效确保贯彻落实。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常委会作出了批准市政府关于对我市西部地区道路和山南新区路网建设进行融资的报告的决议;全力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中央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市的落实,常委会作出了批准市政府2009年至201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计划的决议,批准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意见;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常委会批准了市政府《关于依法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客运的报告》。切实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确保法定支出和“保民生”各项支出安排到位。
代表工作的创新———新机制注入新活力,让代表工作活起来。一个宗旨清晰明确: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五年来,按照把“代表组织起来、活动开展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形象展现出来”的工作思路,以制度为保障、阵地为桥梁、活动为抓手,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保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走出了代表履职的“淮南路径”。
找准切入点,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届初,重点抓好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使其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及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学习提议案和建议以及怎样当好代表的方法。届中,着力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增强代表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能力。兴建了全省首家“人大代表实践活动基地”,为代表活动开辟了新途径。
找准关键点,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五年来,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答复率达100%,办理过程满意率、办理结果满意率都在96%以上,办理工作初步实现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制定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评选表彰办法》,连续四年对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评选表彰。
找准着力点,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编印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手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坚持每年邀请100人次以上的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重要事项及时向代表通报。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筹资六百余万元,兴建了“人大代表生态文化园”。
自身建设的加强——打铁还需自身硬,新举措塑造新队伍。一个目标坚定不移:打造“素质人大、效率人大、和谐人大”
打造“素质人大、效率人大、和谐人大”,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目标。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先后荣获“全省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江淮普法行’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老干部优秀党支部”、“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电视知识竞赛”三等奖、市直机关文明机关标兵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50多项,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五年履职,一路走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在求真务实、探索创新中一路前行,始终高扬的是“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的旗帜。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