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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护航行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12/25 6:53: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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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上午,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护航行动”)的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护航行动”,由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部分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重点部位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涉嫌非法收购、加工、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部分集贸市场,检查组发现了2家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摊位,检查组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并督促其及时到林业部门申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部分餐馆饭店,检查组查看了其菜单、冷库冰柜和销售记录,并向群众、经营户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市林业局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说,秋冬季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键季节。结合正在开展的“护航行动”,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市林业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活动,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摒弃“野味滋补”等落后观念,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记者 苏强)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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