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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撑起天平的公正与庄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12/25 6:52: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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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纪实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作为“全国优秀法院”的候选单位,大通法院已经通过全国公示,不日将受到表彰。这是继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以后,大通法院再次获得的全国殊荣。

      一年的挥洒汗水,留下了司法为民的足迹;一年的不懈努力,凝结着跨越发展的印痕;一年的砥砺奋进,创造了令人振奋的业绩。大通法院秉承“公正、廉洁、为民、和谐”的主题,全力服务中心和大局,为地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执掌天平,践行着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和庄严承诺,捍卫着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年度核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心系大局,力促发展;同频共振,合声合拍。”大通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负重拼搏,务实苦干,充分发挥法院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化解每一起纠纷,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从朝阳东路、田大南路拆迁工程,到经济开发区拆迁工程,大通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竭尽全力为党委分忧解难,以和谐拆迁助力城市建设。

      尤其是在京福高铁淮南东站建设工程涉及到的朝阳东路延伸段拆迁工作中,法院在人手少、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十余名法官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连续5个月加班加点,深入拆迁现场,协助政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协调疏导,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涉及拆迁纠纷的80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54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全部签订协议并自行搬迁,无一起强制执行,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通报表彰和嘉奖,并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年度看点:彰显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天平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大通法院的工作主题。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通法院着力改变执行观念,规范执行行为,创新完善执行方法,实行“立、审、执”兼顾机制,在立案环节做好执行风险告知,在诉讼环节注重调解和财产保全。通过立、审、执的相互配合,实现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

      同时,法院坚持能动执行,既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坚持民生执行,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等涉及弱势群体、特困群体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坚持和谐执行,对于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充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和解、自动履行。

      2011年度,大通法院执行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考核中位居第一,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今年新收执行案件232件,已经执行到位217件,执行结案率为93.5%,标的额2232万元,执结标的额1556万元。

      年度精彩: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构建和谐

      凭创新求得突破,以厚德载法制!

      大通法院坚持以预防为主,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源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以来,法院所结案件无一例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8件涉诉信访积案已办结并息诉7件。

      通过建立首问负责制、“四定一包”责任制、领导干部接访、信访风险评估等制度,大通法院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化解矛盾。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制度规范诉讼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到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区消协联合制定了《加强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行委托调解等,对一些民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及时、有效、公平、合理的解决,两年来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50余起。2012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00余人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18件,调撤率76%。

(记者 柏松)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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