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田区法院少年法庭解读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与对策
日前,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走进淮南市洞山中学,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在心中”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官们以简单通俗的语言,详实、生动的案例讲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律误区、未成年人遇到违法之事该如何保护自己、正当防卫等法制知识,使他们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人们常用“花朵”来形容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和命运的大事。未成年人犯罪就如一个毒瘤,如不及时加以控制,极易蔓延。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让他们成为“恶之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而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记者走进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分析其中的原因,研究其发生规律,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令人堪忧
今年3月,我市某中学一中学生张明(化名)购买的鸡蛋饼被同学王强(化名)抢了,张明向王强索要无果后,和同学李某几人在中午放学时再次找到王强索要鸡蛋饼钱,随后发生争执并厮打,王强掏出折叠刀向李某背部和颈部捅刺,致使李某重伤害。经过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主持调解,双方亲属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6万元。
一张鸡蛋饼何以引发如此血案?少年法庭法官苏丽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独立性差、意志不坚定,他们主要以哥们义气为纽带,拉帮结派、交叉影响,在相互不良刺激中容易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006年2月,田家庵区法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共同指定集中办理我市辖区范围内的一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翻阅近两年的卷宗,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显著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往年没有明显增加,但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特征较为突出;所涉罪名高度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类型上,且暴力倾向明显;未成年罪犯中闲散人员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犯罪随意性强、犯罪动机简单,且不计后果;网吧成为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聚集地和实施犯罪行为的高发地。
2010年、2011年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1件,判处罪犯 169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抢劫、抢夺犯罪34件、盗窃罪40件、故意伤害罪22件,此四类犯罪占全部案件的86.5%。从缓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的后果可谓发人深省。
预防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青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也是心理危险期。一方面追求自尊和独立,另一方面又缺乏社会经验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很多未成年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不知道是犯罪。”田家庵区法院院长张玉鼎的话语很沉重。
去年10月,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中,两名90后的中学生受邀参与,并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参与犯罪过程中,他们却没有考虑过相邀斗殴的人只是因为网上聊天发生的矛盾。
究其原因,未成年人犯罪成因是多方面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家庭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少年法庭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有相当一部分人来自父母离异的家庭。这些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母爱或父爱甚至无人管教,缺乏完善的人格心理品质的培养,造成人格缺失,导致偏激犯罪;此外,在家庭教育中,很多父母对孩子要么是过分溺爱,过分放纵,要么是无人管教,缺乏正确的引导。
同时,由于法制教育缺位,学校片面追求学习成绩,法制教育往往被忽视,学生很少受到系统的法制培训,少数学校对后进生教育方式严厉多于关爱,甚至对其采取“放任”式教学或粗暴的态度,直接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流入社会,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加之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一些电视、图书、网站中的色情暴力内容,对正处于生理发育期的未成年人来说都成为极大的犯罪诱导。
给“花朵”一片明净的天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为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少年法庭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多次走进校园,采取上法制课、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活动,以简单通俗的语言,详实、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进行普法宣传,让他们自觉接受法律规范的指引,真正把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
“家庭抚养不仅仅是物质的,更重要的是心理,人性教育往往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法官苏丽通过笔者向社会呼吁:解决未成年人的问题,取决于成年人的努力程度,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的父母!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作为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在加强孩子文化教育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孩子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每年开学或放假之前对孩子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前夕,少年法庭的法官采用上法制科、开展“模拟法庭”、制作宣传展板、发送法律资料等多种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借助学校这个平台,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法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只有家庭、学校、政法机关以及全社会齐抓共管,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才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 柏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