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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12/17 0:00: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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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14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2013年1月5日在洞山召开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淮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淮南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预算草案,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我市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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