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市11月26日至2013年1月1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象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记者 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