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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11/7 0:21: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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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机动车转入将提高门槛

     11月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从9月份起,我市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截至上月月底,我市共发放2011年至2012年9月24日新注册入户和外地转入车辆补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1134张,发放2011年至2012年9月24日报废车辆2170张。

     据了解,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2年9月6日,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淮南市公安局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广播等媒体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入户机动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9月25日,淮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凤台县公安局车管所环保窗口同时正式启用。环保窗口目前只对新购置入户车和外地转入我市的二手车进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截至上月月底,我市车管所环保窗口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991张。

      我市对外地转入的二手机动车作了明确要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及国家现阶段的排放标准(汽车车国Ⅳ标准、柴油车国Ⅲ标准),否则,不予核发环保标志、不予入户登记注册。这一举措对欲转入我市的二手机动车提高了门槛,限制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机动车流入我市的可能。

(记者 陈璐)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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