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
民营企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活跃的增长点,在社会进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由于高级专业技能人才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为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这一困境,10月3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出台《淮南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据了解,该办法拟对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给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为助理经济师,中级为经济师,高级为高级经济师。认定程序采用企业统一申报,市人社部门组织审查的方式,由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并经公示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民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经认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该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试行。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