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淮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晓东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云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传伟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岳德全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庞良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海洋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尚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董彬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平艳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瑞华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王清源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姜连华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凤霞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詹相祝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樊传坤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