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凤台农民曹学保获“安徽好人”称号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凤台农民曹学保获“安徽好人”称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9/26 0:04:51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日前,经省评选委员会评选审定,8月份“安徽好人”已产生,10多年来悉心照顾智障叔叔和精神病弟弟的凤台县丁集乡曹楼村村民曹学保荣获2012年8月份“安徽好人”称号。《淮南日报》曾于今年8月8日以《他用大爱撑起一片天》为题做过报道。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件引领社会风尚的示范作用,深化“安徽好人”建设,并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中国好人榜”推荐评选工作相衔接,自今年8月起,省“月评十佳”更名为“安徽好人”评选,每月评选产生10位“安徽好人”。

(通讯员 常开胜 记者 张昌涛)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