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推行末位淘汰制……”随着《潘集区区管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一系列围绕“选好一个校长、办好一所学校”的新举措浮出水面,在教师队伍中掀起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新风。
新举措一: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根据《办法》规定,中小学校长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进行,中小学校长的拟任人选采取民主推荐、自荐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实行公开竞争上岗。
新举措二:取消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中小学校长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4年。在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逐步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
新举措三:推行交流制度,促进共同提高。推行中小学校长交流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鼓励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校长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组织校长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学习,组织城乡中小学校长互相挂职、交流。
新举措四:严格校长考核,实行末位淘汰。根据《办法》规定,每年对校长考核一次,并作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校长末位淘汰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综合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并按5%的比例予以淘汰。被列入淘汰对象的,第一年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列入淘汰对象的,予以免职、降职或降级。
“教育界流传一句名言:‘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潘集区区管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初衷,就是要选好一个校长、办好一所学校,进而办好所有的学校,实现教育的均衡健康发展。”采访中,潘集区教育局局长徐沛喜表示。
(记者 朱庆磊 实习生 郭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