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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9/7 0:29: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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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9月5日从淮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近日,我市一县六区49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简称《规划》(2010-2020年)]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据淮南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程东雷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是对我市各乡(镇)区域内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凡城乡建设、土地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一经批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据了解,我市共实施了两轮《规划》,此次是在第一轮《规划》(1996-2010年)的基础上新修订的,新修订的《规划》(2010-2020年)确定了全市49个乡(镇、街道、农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为原则,与县级规划做到了充分衔接,全面落实县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重点保障了各开发区、园区用地,尤其是在市、县级规划中没有安排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在编制乡镇规划时全部补充予以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全部在乡级规划上落实地块、图斑,做到了图、数、实地相一致。

(记者 陆士宇)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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