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安委会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市安委会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9/3 0:08:3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月31日下午,市安委会在化三建会议室召开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会议。各县(区)安监局局长,中央、省在淮企业,市属企业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我市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日前,《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传达了《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市安监局负责同志就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做了部署。

(记者 鲁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