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市安委会在化三建会议室召开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会议。各县(区)安监局局长,中央、省在淮企业,市属企业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我市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
日前,《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传达了《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市安监局负责同志就宣传贯彻《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做了部署。
(记者 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