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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新集镇“阳光低保”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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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镇“阳光低保”暖人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8/28 1:26: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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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凤台县新集镇遵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工作要求,努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深受群众好评。截至今年8月,全镇共有1023户享受低保,发放低保金163万元,清退低保户14户。

  严格规范程序。该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对群众提出的申请,抽调镇、村干部进行实地走访和入户核查,着重调查了解并核实申请户的家庭收入、劳动力状况、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初选出低保人员名单。初选人员再交由群众评议,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未通过的不予上报,做到“谁享受低保,群众说了算”。

  实施动态管理。坚持“严把入口、敞开出口”的动态管理原则,采取“听取汇报、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的方法,每季度对在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就业情况、消费水平等进行跟踪核查,准确掌握相关信息,不断畅通低保对象进出渠道,及时将“关系保”、“人情保”、外迁或自然减员注销等低保对象清退。

  强化公示监督。利用会议、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公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坚持做到“四公示”:公示低保政策,让群众了解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公示在保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保障类别、保障标准等;对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对群众有异议的,认真进行核实,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提高群众满意率。       

(陈明)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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