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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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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8/27 0:10: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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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到2013年5月31日,我市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旅游客运经营者达不到相应法定条件的,交通部门依法收回车辆的营运证牌,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整治期间全市一律不再新增旅游客运企业。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旅游客运管理水平为目标,对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车驾驶员、旅游客车GPS安装使用、旅行社规范经营等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同时,我市旅游客运车辆将喷贴全省统一的旅游包车客运标识,建立每周定期安全例检制度。

      整治期间将重点审查旅游客运企业的经营资质、安全管理、经营行为、质量信誉和旅行社的车辆租用行为,不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一律予以清理;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旅游客运企业和旅行社,一律停业整顿;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客车,一律停止营运;对违规发放使用旅游客运包车证牌的,一律予以严处。通过系统清理和审核,实现“清理一批,规范一批”。

      为确保整治效果,我市交通部门会同公安、安全监管、旅游四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主要旅游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稽查活动,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旅游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沈涛)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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