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户合一、一户一档、装订门牌
田区普查整治13个“城中村”
为有效改善“城中村”治安复杂状况,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城中村”地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从6月下旬起,田家庵区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城中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以房管人、分类管理”的主导思想,运用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城中村”地区出租房信息,实现流动人口动态化管理。目前,整治活动正处于普查整治阶段。
日前记者走访朝阳派出所辖区的柏郢孜、洞山派出所辖区的上郑村及老龙眼派出所辖区的小陈庄等“城中村”警务室,发现新标识的“城中村”平面示意图及对应的门牌让人一目了然,随意点到哪个出租户,警员便可以迅速调阅到出租人和租房人的情况。
据了解,至9月底前,本着边普查、边采集、边录入、边整改的原则,以出租房屋业主和承租人为对象,组织社区民警、流动人口专管员、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分片包干,逐栋、逐户的方式进行上门普查和信息采集,认真填写《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出租房屋承租人员信息登记表》,与出租房屋业主签订《治安责任书》。按照房户合一、一户一档的原则,绘制“城中村”平面示意图和房屋结构示意图,按照一定的方位装订门牌,规范管理,将全部资料录入电脑,实现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口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城中村”整治迫在眉睫
警方人士介绍,田区是淮南市主城区,随着城市的大建设、大发展,形成了很多的“城中村”,这些城中村面广量大、分布零散、管理薄弱、治安问题突出,与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和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成极大反差。
田家庵地区主要有13个“城中村”, 由于“城中村”房屋租赁成本低廉,吸引外来人员向“城中村”聚集靠拢,使得“城中村”人口剧增,出现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倒挂。“城中村”居住的外来人口多为本市区域人口,主要是到田家庵地区务工、求学、经商及城市拆迁户,还有很大部分是社会闲散人员、可疑人员等。“城中村”建筑无序、布局混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自建房屋,房屋质量低劣、建筑密度大,空间布局混乱,“握手楼”、“贴面楼”比比皆是,在安全和消防方面存在重大隐患。
“城中村”内流动人口大量聚集,房屋无序出租,安全隐患尤其突出,治安、刑事发案数量普遍上升等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而许多房主受经济利益驱动,没有执行派出所对暂住人口的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法律意识淡薄,对租房者不登记、不汇报、不审验证件,致使城中村成为了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避风港。
“城中村”整治措施到位
按照行政区划对全区所有“城中村”地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开展地毯式普查,对已登记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要进行信息复核,对未登记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要进行准确的信息采集,确保全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纳入登记管理范围。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防得牢”的工作要求,对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所有人员,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采集,建立管理档案,录入计算机系统,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实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分级分类管理。依照承租人情况、出租房屋状况和出租房主状况,把流动人口划分为一类(重点人员)、二类(一般人员)、三类(放心人员)三个类别,按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把出租房屋分为A类(重点户)、B类(一般户)、C类(放心户),把工作重点放在重点人员、重点户的管理上,提高工作实效,减轻工作压力。
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公安部门与出租房屋业主签订治安责任书,对违规租赁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予以严肃处理。加大对“城中村”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压缩犯罪空间。
“城中村”整治成效初显
在“城中村”专项整治中,7月间,舜耕派出所打掉一处传销窝点。该所民警在对“城中村”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核查时,发现赵店安居苑内一偏僻出租房疑似传销窝点。民警经过仔细核查摸清情况后,对该处进行突击清查。经查,该租房确为传销人员租用,在对租房内8人一一进行核查后,8名被骗传销人员被遣返原籍。
6月下旬,新淮村派出所通过摸排,成功捣毁一卖淫嫖娼窝点,治安处罚嫌疑人2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环境。
上郑村房主袁为德对记者说,他家有7、8户房屋,全部是租给学生住的,学生单纯,对治安要求高。通过专项整治,管理有序了,村里的治安让人放心了,租房人信心足了,对房主来说,收入更有了保证。
(记者 张雪峰 实习生 卜勤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