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市直机关科处室负责人活动综述
科处室负责人,俗称“中层干部”,其官职不大,作用却不可小觑。
一名不称职的“小科长”,可能会令一个单位出现“中梗阻”,甚至影响到全局发展的“大环境”。尤其是市直机关的科级干部,作为党委、政府行政决策的上传下达者和执行人,其工作能力、态度、业绩如何,直接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发展环境是否优化,干群关系是否融洽。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市自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在市直机关开展民主评议科处室负责人活动。活动以全面履行科处室职责、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内部评议、外部评议和重点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先后对2024人次(2010年度994人,2011年度1030人)进行了民主评议,并从“优秀”等次中优选34位同志提拔到县(处)级岗位使用,对30位排名靠后者给予免职、交流调整、诫勉谈话等处理,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创新评议模式 确保客观公正
“为确保客观公正开展民主评议,我们结合淮南实际,借鉴外地经验,进行了模式创新”,采访中,市评议办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以往评议方式多为发放测评表、电话询问、网络投票等,多数参评干部群众并不十分了解被评议者工作情况,很难作出公正评价。评议过程中,被评议者安排亲友收集报纸、虚假投票等现象也屡屡出现,若仅以分数高低论“英雄”,难免有失客观、公正。
为此,此次民主评议,我市大胆探索创新模式,采取务实有效的内部评议、外部评议和重点考察相结合办法。参加内部评议,主要由对各自单位工作情况较为熟悉的机关人员组成;参加外部评议,则选取与参评单位工作联系紧密、熟悉情况的服务或工作对象,以及具有较强公信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同志和效能监督员等参加;对于排位前、后20位同志的等次确定,市评议办也不完全依据分数,而是采取重点考察之后再确定的方法,弥补完全依据分数高低定性的不足。
健全组织机构 严密有序推进
民主评议工作,涉及干部考核任用,意义非同小可。为此,我市在活动开展之前便成立了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单位也都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根据评议工作要求,市评议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民主评议实施细则》。对评议的时间、组织、程序、方式等进行细化和明确,严格工作程序。在评议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与办法,共制作评议规则、工作职责、检查登记表、工作纪律等各类评议材料20余份,为民主评议规范有序进行提供了支撑和依据。
市评议办每年还组成8个评议工作组,对市直机关4大类单位的参评对象进行了内、外部评议。评议表严格按照保密纪律和统计法规要求,当场查清签字密封,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当日送至市评议办,专人保管。为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市评议办依据文件规定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按2%的比例,对评议结果的前20位和后20位同志分别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实事求是拟定他们相应的评议档次。
民主评议的计票统分工作,则由市评议办委托第三方在指定场所进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目标办(效能办)抽调专人成立监督组,对计票统分工作进行现场全程监督,保证了计票统分的公平规范、准确无误。
严格兑现奖惩 鼓励争先进位
民主评议工作,重在奖惩兑现,意在激励进位。活动开展过程中,科处室负责人在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直接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其他人员列入单位年度考核相应等次。对于科处室负责人是“优秀”等次的同志,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在“优秀”等次中排在前20位的,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干部选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民主评议“优秀”等次中,两年共有34名同志提拔到县(处)级岗位上使用。其中,2010年度“优秀”等次中有28名,前20名中有5名,其他“优秀”等次中有23名,2011年度有6名。有1名同志由副科级(主持工作)提拔到正科级岗位上使用。排位后20名者,两年共有2名同志被免职,5名同志被交流调整,8名同志受到诫勉谈话,15名同志受到单位主要领导教育谈话。
(记者 陈崇韧 实习生 王佳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