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在我市开展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督查。
为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我市开展了此次督查。督查内容为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之间发生在我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2010年3月以来,我市共发生3起较大以上事故,此次督查的重点,一看对责任人的纪律处分是否到位,二看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处分手续,三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等。通过督查发现,我市三起较大事故2名肇事者刑事责任追究到位、9名行政责任者处分到位。
(记者 鲁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