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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养老“新法”促和谐 七万老人享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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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新法”促和谐 七万老人享实惠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7/6 6:25:5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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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让凤台县张集镇75岁的曹兴旺老人来了精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好呀,让俺活得有劲!”

      回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前的日子,曹大爷不禁潸然泪下。“俺家住在西淝河边,家里唯一的收入就是5亩湾地,也是三年两头被淹。家里太穷,孩子们都长期在外打工,一年也剩不了几个钱,还要负担俺老两口和孙子。时间一长,儿子和媳妇天天生气,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当时俺死的心都有。”曹大爷指着墙上一张挂历说,“看,这是2009年的12月6日,村里通知俺参加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的日子。”曹大爷还清楚地记得,2010年1月8日,他就领到了第一个月的养老金60块钱。

      当记者问起近三年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曹大爷高兴地说。“最大的变化是化解了俺家的家庭矛盾,让俺家和睦了。”现如今,自己和老伴看病有新农合、种地有粮补、吃油盐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120块钱花不完,还能给小孙子买点零食,生活也算有起色了。

      据了解,凤台县是国务院首批试点县,自2009年以来,已经有7万多位老人按月享受到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适龄人员参保28.55万,参保率达到了90%,让许多像曹兴旺一样的老人都领取了自己的“养老金”。今后,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将会有更多的市民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

(记者 李舒韵 通讯员 杨晨兮 实习生 余乐乐)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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