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多举措为企业“减负”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主心骨”是正确政绩观的鲜明注脚
多举措为企业“减负”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7/3 6:19:0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月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我市采取七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据悉,我市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允许其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除外),缓缴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而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则分别由0.8%、2%降为0.5%、1.4%;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二类和三类企业缴费费率分别由1%、2%降低为0.7%、1.4%。同时,调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今年,我市在确保全市失业人员6个月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支出情况下,按2011年失业保险基金现存结余的35%提取失业保险金,用于扶持困难企业,给予其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这其中,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80元。并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

      我市还积极帮助企业引进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并对各类职业和技工院校通过开展企业进校园招聘、校企订单式培养方式,组织当年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其当年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比例达60%以上的,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记者 李舒韵 实习生 余乐乐)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