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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职工维权卫士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7/2 0:16: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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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首批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淮南市总工会

      近年来,淮南市总工会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为服务广大职工的窗口、履行社会职能的阵地、推进维权社会化的平台,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日前,市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评为“首批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夯实基础,提高职工法律援助的能力

      为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2004年,市总工会在全省工会系统第一家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团。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提升援助团成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首要前提。援助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司法局在热爱工会工作的人员中选聘,业务上受市司法局指导,确保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过硬。目前,职工法律援助团有25名成员,能够满足我市职工劳动权益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要求。

      市总工会不断加强援助中心的硬件建设,为高效完成法律援助工作打下基础。2007年,在市总工会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办公室,配备有电脑、网络、空调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中心除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外,还安排了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的律师佩戴胸牌值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援助中心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困难女工、维权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农民工窗口服务内容及工作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援助中心设有来信来访接待登记簿,对来信来访的时间、人员、咨询申请事项、办理情况以及来信来访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逐一进行造册登记;中心援助的案件卷宗实行一人一档,从申请人的申请书、审批表到案件的法律文书等每一项资料都装订在册,做到有据可依、有卷可查。

      拓展渠道,为职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我工作期间摔伤,一直没有拿到赔偿,希望你们能帮我。”“我想问问工资待遇的问题,这个在法律上有标准和要求吗?”……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厅的法律援助窗口,许多人前来进行法律咨询,职工法律援助团成员和工会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接受职工投诉,为其答疑解惑。这是市总工会实现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的举措之一。

      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朱兴龙告诉记者,几年前,我市某单位职工李女士因免疫系统疾病而住院治疗,在李女士病中,单位因经济效益差为由停发了其每月260元的生活费,致使李女士生活和治疗无着落。无耐之下,李女士求助于市总工会职工劳动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指派援助团律师对李女士进行法律援助。在援助团律师的多次协调下,李女士和单位于仲裁阶段达成了调解,成功追得12个月的经济补偿和9个月的医疗补助。

      多年来,在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像这样为职工维权的事情还有很多。“对于需要维权的职工群众来讲,一时的急难就可能让他们迈不过这个坎。他们的急难,正是我们最应关注的问题之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据悉,为方便困难职工维权,市总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厅内开通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和困难女工维权窗口,在市总网站上开通了“维权QQ”和“12351”维权热线等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实现多方位多层次维权,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针对部分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的现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提交书面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进行口头申请,降低了职工维权门槛,方便了职工维权。 

      心系职工,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当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企业工会有困难需要解决时、当企业和职工有矛盾需要调解时,市总工会总是有求必应、从不推诿、悉心调解。 

      朱兴龙介绍,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听接待职工来电2745人次,来信705件,来访3687人次,指派援助律师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585件,代理仲裁和诉讼242件,代写法律文书465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35起。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427起、解答法律咨询441起、追讨欠薪13950万元。从而有效地保障了职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基本要求。

      2011年,市总工会把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抓手,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又好又快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建会企业共签订集体合同1275份,覆盖企业1983家、职工27.84万人。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了职工的经济权、政治权、发展权等权益,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也随着企业的发展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串串数字,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援助案例,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工会组织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

(记者 李东华)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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