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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7月1日起,我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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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7/2 0:05: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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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在市社保征缴中心的窗口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新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一位企业经办人告诉记者,如今,社保缴费基数上调,意味着在岗职工缴纳的保险金增多了,将来获得的福利也相应增多。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有所调整。根据2011年度安徽省和淮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每月2032元和每月10160元,均高于去年的1720元和8600元。而工伤、生育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则为每月2596元和每月12978元,也高于去年2300元和11500元。

      此外,我市还公布了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每月677.4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1.8%。二档为每月406.4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1.8%。参保个体缴费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水平选择缴费档缴费。

      据悉,本次调整执行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

(记者 李舒韵 实习生 余乐乐)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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