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凤台县政府机关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今年,凤台县在全县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目前全县上下思进思变思创新、创业创新创一流的氛围越来越强烈,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各项建设如火如荼。
据悉,在具体措施上,该县实行“四治”。一是治“散”。严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规定乡镇领导干部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工作日的一半,每天晚上必须保证有1名主要负责人住乡镇。对1年内一次检查不在岗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就地免职。二是治“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一律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违反禁酒规定的一经查实,先免职再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相应行政处分。三是治“懒”。制定出台《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问责办法》,对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迟到早退、上网游戏、洗浴打牌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违反“马上办”、“限时办”等情形,由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实行问责。四是治“庸”。建立“大督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及党建群团工作、重点工作等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并设立优秀奖、单项奖等奖项,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沈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