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河道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近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故意将油菜秸秆围树焚烧,造成林木被毁的大通区上窑镇马庙村村民陆某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市河道局负责同志介绍,6月5日上午,市河道局接到群众反映,临近206国道北边马庙段护堤林被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市河道局报警后,及时组织警力进行了现场勘察,经实地查看和调查,林木被毁是因马庙村村民陆某故意将油菜秸秆围树焚烧所致,已造成8棵直径在20cm左右的意杨严重毁坏甚至死亡。由于该村民的行为既对护堤林造成了严重的损毁,又对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造成了极坏影响,为教育群众禁烧秸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陆某做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