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本报公告 > ☆淮南日报社关于设立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举报电话的公告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淮南日报社关于设立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举报电话的公告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6/20 6:41:0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出联[201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现象的发生。

      为此,报社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淮南日报》、《淮河早报》采编人员监督。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54-6648740 6644750

淮南日报社
2012年6月19日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