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全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巡回报告会在淮举行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换位体验”照见城市更新的民生温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创新文旅,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全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巡回报告会在淮举行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6/11 0:01:0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6月7日下午,全省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巡回报告会在我市召开。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出台,旨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守法的社会公民,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办法》自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我市司法系统2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报告会,主讲人运用严谨的理论和丰富的案例,全面生动地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记者 柏 松)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