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立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于2003年1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淮南市第一部地方教育法规。
●《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1年6月1日施行。
●《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于2012年2月1日施行。
依法治教是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自2003年以来,我市立足人民群众期盼,充分发挥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事业立法,先后制定出台了四部法律法规,有效破解了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规范处理学生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学龄儿童“入学难”等教育难题,为淮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从教育蓝图到教育立法
——聚焦《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
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发展,人们习惯于勾画蓝图。蓝图虽然美好,但没有法律效用,导致一些中小学校的利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淮南是一座能源城,厂矿企业办学较多,共71所,在校学生占城市中小学在校生的三分之一。根据国家、省关于“企业中小学校要逐步转为政府办学”的文件精神,从2000年开始,我市陆续收回了部分企办学校,但在划转过程中,先后有一些学校资产出现流失。学校不动产保护面临无法可依的境地,于是立法被提上议事日程。
2003年1月1日,这是淮南教育立法史上值得铭记的一天。当天,《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这是淮南市第一部地方教育法规。从此,凡涉及中小学校用于教育的建筑用地、运动场所、绿化用地和其他用地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都有了适用的条例。
《条例》颁布施行10年来,政府加强了对学校不动产的管理保护工作,截至2006年,全市所有企业学校剥离工作顺利完成,涉及校园面积109586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1667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3067万元。由于移交给政府的企业学校不动产得到有效保护,政府对学校管理工作也得以顺利进行。近年来,我市还将布局调整与中小学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工程、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煤矿塌陷区治理工作、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地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从教育蓝图到教育立法,淮南教育发展进入了法律保障的健康良性轨道。
为青少年成长编织一张“安全网”
——聚焦《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校园是育人的乐土,校园安全是基石。为有效预防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2011年6月1日《淮南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本着预防为主的精神,2010年,我市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机构、人员、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淮南市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明确规定规模18个班以上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规模在500人以上学校配备2名以上保安。在技防设施上,要求500人以上学校至少配备3个摄像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在物防设施上,要求中小学校的重要场所都要安装防盗设施和报警系统。两年来,市财政每年投入103万元,为市直32所学校配备了64名专职保安;投入260万元为每所直属学校安装了6个高清摄像机的视频监控系统,基本上达到了校园安全监控全覆盖。各县区财政加大了校园安防投入,两年来,各县区共投入安防资金1350万元,为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对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配置了消防设备、保安器械。
为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我市修订了《各职能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以市政府名义建立了淮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公安部门建立学校警务室130多个,护学岗24个,为64所学校更新和完善了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市行政执法局建立了数据化城市管理系统,清理取缔各类占道摊点612个,规范设置摊群8处;市文化广电部门对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的设置严把审批关,严厉打击黑网吧,使网吧、电子游戏室等经营场所远离校园。市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利用“一校两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表)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隐患。2011年全市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70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整治各类安全隐患676个,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校园是安全管理的主阵地。《条例》具体规定了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职责,明确了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了消防、交通、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修订了“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把“平安校园”的创建与学校评先创优,与创建各类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自2006年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以来,共命名县级以上平安校园483所,其中152所学校为市级“平安校园”。
强化安全立法,构筑平安校园。2011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一起致学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迎接学前教育的春天
——聚焦《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学前教育是教育的起点。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41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1所,民办幼儿园388所,在园幼儿5.3万人,入园率66.8%。但仍存在学前教育总体发展不够平衡、城乡布局不尽合理、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办学行为不规范、无证办园等问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2009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为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2012年2月1日起,颁布施行了《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值得一提的是,《学前教育管理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定位和政府责任:学前教育虽然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但具有社会的公益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学前教育实行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以县(区)为主,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还解决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待遇、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问题,明确了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政策,加强了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管理。
(记者 张 静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