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月用气量15立方以内,每立方2.1元,超过15立方的气量,每立方2.41元
5月7日,记者从淮南中燃公司获悉,淮南市居民天然气将实施政策照顾低保户,月用气量在15立方以内,按调整前价格执行,超过15立方的气量,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据悉,为了保障我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对低保户实行气价优惠,凡是市民政局确认的低保户,月用气量在15立方以内的,按照调整前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2.1元,用气量超过15立方米的话,超出部分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2.41元。从4月1日起天然气调价开始,低保户每月无论用气多少,仍然统一按照新价格缴费,年底会按照每月用气量统一退还多缴纳的部分。到时,用户必须携带有效期限内的低保证以及和低保证资料相符合的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淮南中燃公司办理减退事宜。
(记者 付莉荣 实习生 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