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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延期一个月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3/8 0:17: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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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抄表收费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经价格听证并报省物价局批准,淮南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从2012年3月1日起,由每立方米2.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1元。

      3月6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精神,淮南中燃公司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将居民生活价格调整时间延期一个月,3月份抄收仍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2.1元,从2012年4月1日起,抄表收费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2.41元。

      中燃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平多万表示,客户抄收人员将于本月到用户家中做好表底结算工作,希望用户们予以配合,以免给下一次交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未抄见表底的用户,希望能于3月20日前与中燃公司客户服务部联系,公司会安排人员上门为用户结清底数。联系电话为6663770。

(记者 付莉荣)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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