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权威媒体报道: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万多起,造成6万多人死亡;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造成451人死亡。
车祸猛于虎,逝去的鲜活生命让人痛心、让人惋惜。另据交警部门统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大约40%是因为超速行驶造成的,超速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道时应该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与此同时,许多省市也颁布实施了“限速令”,对超速车辆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然而,这一“车让行人”的“法律规定”和“减速慢行”的“限速令”,往往被一些司机抛在脑后,超速行驶、车与人抢道的现象时常发生,甚至在斑马线上,有些车辆仍横冲直撞、呼啸而过。
珍爱生命、减速慢行;生命至上,车让行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具有礼让的传统,大至尧舜禅让,小至孔融让梨。而目前我国已经从“自行车王国”跨进“汽车王国”,在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汽车时代,为了实现人与车的和谐共处,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车让人”应该是每一个司机的自觉行为。愿“车让人”的良好交通风气早日在“五彩淮南”生根发芽,成为交通文明、出行安全的宜居之城!
(翟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