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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时政新闻 > 我省房屋拆迁或将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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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房屋拆迁或将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1/16 8:46: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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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已启动《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立法,目前专家论证阶段已经结束,法制部门正为此展开紧张调研。省政府法制办昨日透露,根据初步设想,立法中,我省拟多渠道保护百姓的房屋财产,今后,房屋拆迁中我省或将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法制部门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后,我省日前对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目前,专项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废止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228件,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51件。淮南市废止有关征地拆迁的市政府规章1件。省政府此前发布的《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被国务院第590号令废止)制定,属于本次清理范围,目前我省正在按照立法程序予以废止。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启动《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立法,法制部门透露,该立法专家论证已经完成,正在进入调研,从全国范围看,已经出台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法规的省份屈指可数,我省走在前列。“根据初步设想,立法中,我省将会多渠道保护百姓财产,房屋拆迁后,或将按市场价予以补偿,而对房屋的评估,政府将开出评估机构名录,百姓可以自己进行选择等。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透露。

(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 宁晓辉 陈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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