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时政新闻 > 我国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我国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9/16 8:39:5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化学品污染物进入环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15日说,我国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化学品环境管理是“十二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张力军要求,要严格环境准入,从2011年9月15日起,各级环保部门要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要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2013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张力军强调,还要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相关企业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从其立项、审批、验收和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及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及废弃处置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对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他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关检查情况上报中央纪委处理。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