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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将开启中国一揽子收入分配改革大幕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3/3 8:25: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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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姜婷婷 任沁沁 程群)中国在时隔三年之后即将上调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国务院2日发布消息称,已原则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并将在进一步讨论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间观察家指出,以个税改革为标志,中国今后五年一揽子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幕即将拉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下述个税调整重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收入分配改革是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去年两会期间,62名人大代表在两个议案中建议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

    获悉个税起征点即将上调的消息,刚刚抵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桂林环境卫生管理处司机廖如恩感到很高兴。

    “我现在月收入2000多元,爱人每月挣800元左右,儿子正在上初中,靠不到3000元的月收入支撑三口人的开销很吃力。”廖如恩说,“如果起征点从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每月我能增加几十块钱的收入,还是挺重要的。”

    上周日,温家宝接受在线访谈时透露了国务院即将开会讨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消息,令网友大为兴奋,称之为“开年以来最给力的消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指出,个税调整是中国落实“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行动,对国家税收影响不大,但却有助提高千千万万的中低收入者收入,形成橄榄形收入分配结构,为扩大消费注入持久动力。

    许多专家预计,本次个税起征点可能将上调至3000元,现行过于复杂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也可能优化,减少税率档次扩大级差,从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

    这意味着,工薪阶层作为中国个税纳税大户的现状有望改善。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个税征收约3949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个税未能发挥好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国务院会议透露,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也将得到调整。对此,郑新立委员指出,个体户所得税过重是制约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可使中低收者得到更大实惠,也可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他说,有人建议把个体户营业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我认为太少了,应该提高到5万至10万元,这样受益的人将达到2000万人以上”。

    代表委员还提出个税起征点上调不要“一刀切”。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北流市少年宫主任王幼薇指出,因为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和工资水平有差异,个税起征点最好能因地制宜,给地方留有弹性空间,从而更加公平、合理。

    近年,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比例失衡等问题有加剧之势,不仅引发人们对贫富差距拉大引发社会不公的担忧,也阻碍了中国扩大消费需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脚步,一定程度上固化了依赖出口和投资的发展模式。

    收入分配改革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占有显著位置。规划建议强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有利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

    “十二五”规划建议还特别提到,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等指出,起征点提高、税率结构调整,都是在目前分类税制下的完善;长远来看,中国还是要形成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税制度。

    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导致很多高收入甚至暴富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

    郑新立还指出,中国现行个税制度,无论起征点多少,都是针对个人的,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人均税收负担大,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影响是消极的。像欧美许多国家那样以家庭为单位设定征收标准才更合理、公平。(参与采写记者:周琳、姚玉洁、熊争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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