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给驾驶员戴“紧箍咒”
四类车辆六类驾驶员无缘春运
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春运机动车驾驶员、尤其是长途客货运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日前,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在10余家客货运车辆单位,开展以和谐春节,平安出行为主题的春运驾驶安全教育检查活动。
1月7日下午,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一大队和淮南市田家庵交通分局的相关人员来到淮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检查人员首先登上汽车查看车上是否配有灭火器,逃生的安全锤是否装上,安全门开启是否通畅等。据了解,从1月5日至1月19日,两部门将对辖区内10余家客货运车辆单位进行安全教育检查。
根据省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有3次(含)以上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没有定期维护记录或运输企业没有签署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审核意见的。
而根据今年春运的新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在2010年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2010年有两次超员20%以上或一次超员50%以上的违法记录的;在实习期内的;未取得相应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
(记者 冉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