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促进价格平稳 营造祥和节日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协同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促进价格平稳 营造祥和节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2/26 23:28:3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12月24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继续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淮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维护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密切关注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情况,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及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方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努力解决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特别是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态度要更坚决,行动要更果断,措施要更得力,坚决抑制不合法不合理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和价格秩序。

      市物价部门将有针对性地选择粮食、蔬菜、液化气、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当地群众喜爱的地方特色食品,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服务,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领域作为价格监管的重点。对于查实的案件,要加大制裁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记者 杨涛)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