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市民在邮寄重要物品时应保价
如今网络购物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习惯都是运用统一标准的快递费用搞定包裹,可遇到包裹货不对版,或者包裹丢失时,贵重物品难免就损失惨重了。
12月1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网络购物丢失包裹的郁闷事。 11月20日,李女士在某购物网站上看中了一款价格为568元的羽绒服,当即拍下后付了款,因为供货商在上海,两人交谈后确定大约4天左右包裹能寄到李女士家,李女士便满心欢喜地在家等待。5天过去了,李女士上网询问卖家包裹怎么还没有到?卖家提供了淮南某快递公司的号码给她,让她自己拨打电话问问。李女士便按照对方提供的号码找到了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输入订单号后,称该邮件在蚌埠,还没有到淮南,让李女士耐心等待。又过了2天,李女士再次拨打电话到快递公司,对方称最近包裹太多,一时没有找到,让李女士再等等。就这样一直到了11月30日,李女士再次拨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李女士的包裹丢失了。
等了10天,原本的喜悦被气愤所取代,李女士不明白包裹怎么会丢,她上网询问上海的供货商,对方称自己已寄包裹,是有证明的,且李女士在购买商品时并没有提出要求保价,所以这件事她不会负责。李女士又找到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也承认上海的快递公司是接到此单的,但为什么会丢失,他们也弄不明白。因为没有保价,所以他们也只能按照快递费的2倍来赔偿李女士。花了500多元买件商品,结果只能获得几十元的赔偿,这让李女士很不解。
为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某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称,网络购物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通过第三人才能拿到物品,中间就存在货不对版或丢失物品的情况,一般人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包裹哪会丢失,缺少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包裹丢失时,又懊悔不已。因为在运输交接环节造成物品丢失后双方责任无法确定,调解索赔也相对困难,所以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市民在邮寄重要物品时,应该按照物品的价值填写保价单,不要因小失大。
(记者 王玲)